你好!欢迎访问东莞市京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
新闻资讯 | 联系我们

新闻资讯

联系我们

东莞市京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
张工:13925822581
吴工:13580918899
陈工:13549300008
电话:0769-21687892
传真:0769-21687893

常见问题
当前位置: > 常见问题 > 客户介绍

建设项目应报市局验收还是分局验收?

发布时间:2015-02-03 阅读次数:5448
答:根据“谁审批谁验收”原则界定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局审批的报市局验收,由分局审批的报分局验收。如同时涉及市局和分局审批项目的,则报市局一并验收。